听书 - 陪白月光庆生?这婚不结你急什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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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晴看到那个女人的瞬间,心猛地一颤。

那一颤不是慢慢的、一点一点的,是突然的、剧烈的,像心脏被什么东西狠狠攥住,猛地一紧,紧到她整个人僵在原地,连呼吸都忘了。她站在街对面,隔着来来往往的行人,看着那个女人挽住白锦书的手臂,笑容甜美得像夏日的冰淇淋,甜得发腻,甜得扎眼。

她看到那个女人笑容甜美,一上前就抱住了白锦书的手。动作自然得像是做过一千遍,没有一丝犹豫,没有一丝生涩。白锦书没有躲,没有推开,就那么任由她挽着,甚至还微微侧过头,看了她一眼,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。

许晴的心脏猛地颤抖,像是被人从胸腔里拽出来,摔在地上,又踩了两脚。她没想到白锦书居然已经跟别人在一起了。她找了他两年,从一座城市找到另一座城市,从一个线索追到另一个线索。她以为再见面的时候,他会是一个人,会像从前那样,安静地坐在那里,弹着吉他,唱着她听过的那些歌。

可他不是一个人了。

林晚清那时也很快发现了前面的许晴。她挽着白锦书的手臂,正低头看手机,余光扫到街对面有个人站着一动不动,抬起头看了一眼,神色顿时变得惊讶。

“许晴!”

林晚清的声音里带着一种不加掩饰的惊喜,像是看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。她松开白锦书的手臂,往前走了两步,又回头看了白锦书一眼,眼睛里全是意外。

“你怎么在这里?天哪,我超喜欢你的歌!”

没错,林晚清认识许晴。许晴的歌很出名,喜欢她歌的人很多,当然也有人听过她的歌却不知道她长什么样。但林晚清不是那种只听歌不认人的听众,她是许晴的粉丝,从《幸好有你》开始听的,一首一首追过来,手机里存着许晴的全套专辑,演唱会去过两场。

林晚清看到许晴的第一反应是惊喜,是意外,是一种“我居然在街上偶遇了我偶像”的激动。她没注意到许晴的表情,没注意到那双桃花眼里的光碎了一地,没注意到她的手指在发抖。

许晴看着林晚清,久久说不出话来。

她找了白锦书两年,可没想再次相见,白锦书已经跟别人在一起了。她想象过无数次重逢的场景——也许是在街角的咖啡店,也许是在某个小酒馆的门口,也许是在一个下着雨的傍晚。她想过他可能会惊讶,可能会沉默,可能会转身离开。她没想过他身边会有别人。

那时白锦书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。

他站在林晚清身后,看着许晴。两年不见,她瘦了,比在海城的时候还瘦。脸上的妆很淡,眼睛下面的黑眼圈遮不太住,整个人看起来像一根绷得太紧的弦,随时都可能断掉。他张了张嘴,想说什么,可一个字都没说出来。说什么?说好久不见?说她瘦了?说你怎么在这里?说什么都不对。

许晴他爱过,也仅仅是爱过。

白锦书从小出生在农村,无父无母,最缺乏的是安全感。养奶奶给了他一个家,可奶奶走了之后,那个家就散了。他像一个没有根的人,飘到哪里算哪里,风一吹就走了。许晴的出现,让他青春有了色彩。那些在排练室里一起唱歌的日子,那些在出租屋里一起做饭的日子,那些深夜里一起看星星的日子——都是彩色的,明亮的,像一束光照进了灰蒙蒙的生活。

但是许晴给不了他安全感。他害怕被再次抛弃。许晴走的那天,大雪纷飞,他站在门口,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雪幕里。那一刻他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——你看,又走了,又剩下你一个人了。所以,在许晴再次登顶的时候,他选择默默离开。不是不爱了,是不敢爱了。他怕自己再陷进去,怕自己再被抛下一次,怕自己再一次站在门口,看着那个人的背影越走越远。

而林晚清不一样。

那时李江浔还没有出现,林晚清跟白锦书几乎天天腻歪在一起。她会在他下班的时候去接他,会在他做饭的时候从背后抱住他,会在他弹吉他的时候靠在他肩膀上安静地听。她什么都不用做,只要待在他身边,他就觉得安心。

林晚清甜美娇软,很粘人,也喜欢跟白锦书待在一起。她的父母对白锦书也很好,没有嫌弃他的出身,没有嫌弃他没有房子没有车子,每次去林家,林万华都会拉着他下棋,林太太会做一大桌子菜。他在林晚清那里感受到了安全感,一种他从未有过的、踏实的、笃定的感觉——这个人不会走,这个家不会散。

他也是将心比心。林晚清爱他,他也将自己的所有给了林晚清。三年的感情,他投入了全部的真心。他把许晴留下的那些伤口,一点一点地缝合,一点一点地治愈。他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可以停靠的港湾。

在白锦书的心里,他对得起许晴,但她都只是人生过客。那段感情有美好,有遗憾,有笑有泪,但都过去了。在许晴选择离开的那一天,他们就已经结束了。不是他狠心,是许晴先放的手。他尊重她的选择,也尊重那段感情的结局。他不想回头,也回不了头。

那时许晴看着白锦书,千言万语,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。她想问他过得好不好,想问他这两年去了哪里,想问他为什么不告而别,想问他身边这个女人是谁。可这些问题到了嘴边,全都堵在喉咙里,一个字都吐不出来。她只是看着他,眼眶忍不住地发红。

白锦书看着许晴,神色一怔,也说不出话来。她的眼睛红了,他看到了。他的心微微抽了一下,但只是一下,很快就平复了。他不再是那个会因为许晴一个眼神就心慌意乱的少年了。

林晚清面色疑惑,看看许晴,又看看白锦书。她再迟钝也感觉到气氛不对了——许晴看白锦书的眼神不对,那不是看一个普通朋友的眼神,那里面有太多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。她抬起头,看着白锦书,语气里带着一丝试探。

“你们……认识?”

白锦书沉默了一秒。他看着许晴,许晴也看着他。两个人之间的空气像是被什么东西凝固了,厚得像一堵墙,推不动,也翻不过去。

最后还是白锦书先开了口。他的声音不大,语气平淡,像是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。

“大学同学。朋友。”

四个字。干净利落,不拖泥带水。像一把剪刀,“咔嚓”一声,把两个人之间最后那根线剪断了。

林晚清有些意外,没想到白锦书还认识许晴。她看看许晴,又看看白锦书,脸上露出一个热情的笑容。

“那……要不要去家里吃饭?锦书做饭很好吃的,真的!”

她的语气是真诚的,没有客套,没有虚情假意。她是真的喜欢许晴的歌,也是真心想请她吃顿饭。

可许晴听到那句话,鼻尖猛地一酸,眼眶更红了。不是因为林晚清不好,恰恰相反,是因为林晚清太好了——热情、真诚、大方,眼睛里没有一丝杂质。她看得出来,林晚清是真心的,不是那种虚情假意的客气。

可就是这样,她更难受了。

她低下头,深吸一口气,把那股涌上来的情绪拼命往下压。她不想失态,不想在街边哭出来,不想让白锦书看到她这个样子。

“抱歉,我还有事。”

她的声音有些发抖,说完这句话,转身就跑开了。高跟鞋踩在地上发出急促的“哒哒”声,越来越远,越来越轻。

直到一个无人的角落,她才放声大哭起来。

她靠在墙上,双手捂住脸,眼泪从指缝间涌出来,止都止不住。她哭得浑身发抖,哭得上气不接下气,哭得像那年冬天江城下的大雪。她心里反复回想着白锦书说的那句话——“大学同学。朋友。”

现在的自己,在他的嘴里,只是他的一个朋友。

许晴脑海里全是白锦书的解释,只感觉有无数利剑刺入她的心中,让她每一次呼吸都感觉到刺烈的疼痛。不是那种慢慢的、钝钝的痛,是尖锐的、一下一下扎进来的痛,每一刀都扎在最软的地方。

但她却怪不起白锦书。

因为是她先抛弃了白锦书。她为了事业,抛弃了白锦书。她在那年大雪纷飞的日子里,主动提了分手,主动搬了出去,主动切断了两个人之间所有的联系。白锦书没有做错任何事,是她亲手把他推开的。现在他有了新的人,新的人生,她有什么资格怪他?

最后两人并没有呈现电视剧般的剧情——久别重逢,惺惺相惜,旧情复燃。没有。什么都没有。有的只是街边偶遇,几句客套话,然后一个人转身离开,另一个人站在原地,像两根交叉过的线,在交点上碰了一下,然后朝着完全不同的方向延伸出去,越走越远,再也不会相交。

充满的是无限遗憾。

当晚,她就定好去往北方的机票,她想离开这座城市,离得越远越好。

可就在那晚,白锦书的消息发了过来。

“明天见一面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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