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书 - 律师: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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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发地点,学校拥有不可推卸的责任.

此话落下,众人眉头微皱。

张伟继续开口道:「首先是校园管理缺位、未及时制止欺淩。」

「在案发期间,致使案发,校方有两点责任,一,校内管理人员。」

「管理人员没能尽到管理义务,未能使自身作为润滑剂,从而及时制止学生之间的矛盾,反倒使死者与被告人之间的冲突愈发激烈!」

「如,校方老师吕广军。」

「对方直接性质影响到被告人刘婧琪与死者杨佳乐发生矛盾!」

张伟沉声开口,说的话带有逻辑,但通体来看又毫无逻辑。

学校没有尽到责任?

那学校该如何尽到责任?

这完全是没办法的事!

毕竟,学校占地面积那麽大,你总不能在所有地方安装监控,哪怕是厕所都360°无死角监视吧?

这不现实。

但偏偏的,教育中又明确、强制性的要求学校承担责任!

没错,多数人不知道,但实际上这玩意确实是写进法例的。

根据《未成年保护法》,第39条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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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欺淩防控属於校方硬性义务,哪怕只是不建立制度、不制止、不报,甚至还不是欺淩的推波助澜者,那也等同於=违法,需被追责!

当然,如果学生成年,校方自然没多少责任,但...被告人三个,法例上明确属於未成年人!

所以....

「校方应当承接案件部分责任,尤其是老师吕广军!」

张伟语气坚定,丝毫没有一丝卖掉吕广军的羞耻。

要知道,吕广军也是因为刘婧琪一家,才导致现在摊上刑事官司..

甚至上次开庭,还给他们担当证人作证!

但他却依旧卖了,卖的没有任何犹豫。

「综上所述。」

「就本案而言,是学校与家庭监护双双不到位,多方责任分担,不应由被告人独自承担全部刑责。」

张伟再次开口,丢出一堆可用buff进行辩护。

恍惚间。

他又道:「第四。」

「审判长,审判员。」

「在案件发生後,被告人没有任何反抗行为,甚至可以说是.

「自首。」

自...自首!?

恍惚间,两个字落下的刹那,现场所有人眸光一凝,仔细打量着他。

张秉心道:「继续。」

「很简单,根据自首的法例法规描述。」

「根据《刑法》第67条,同时参考《全国法官培训统编教材》。」

「有关自首的描述中,明确规定,现场警方并未控制,属於混乱阶段,能逃而不逃,属於自首性质!」

「根据案情描述。」

「我方被告人,刘婧琪、姜雨、乔旺三人,在案发过後,完全拥有逃跑机会。」

「但三人均未选择此条法例。」

张伟开口说着,听得众人眉头拧起。

他却将视线投向对方的徐德,脸上露出微笑,缓缓开口道:「最後!」

「被告三人,均为未成年学生,可塑性强、具备帮矫正条件。

「所以,被告席,请求法庭...

「6

「以教育、感化、挽救为主,从轻量刑,给改过自新机会!」

「我方表述完毕。」

自首...

改过自新..

话落,整个现场,寥寥无几的众人,眼神中微微流露出错愕。

审判台上。

三个法官好似想起什麽,纷纷低头,小声交流。

公诉席也是如此,黄石立马看向张庆,皱着眉与对方取经。

徐德看着脸上挂着轻松笑意的张伟,眯了眯眼,放在桌上的手指无意识的敲击着。

庭审外。

「自首?!」

「等等...这个法例不是十月份,李家村·案中,辩护人用过的招式吗!?」

「如果纯看对方这样说的话...好像多少与自首有点沾边的..

「7

「不对,这不是徐德的招式吗?他现在是公诉方那边的人啊!」

第二法庭外。

几个屏息凝神静静听的记者脸上流露出些许诧异,纷纷睁开眼交头接耳。

而事实也确实如众人所想。

正所谓师夷长技以制夷!

徐德虽然不算蛮夷。

但并不妨碍,他的招式别人不能学!

所以..

「主任,你的招被人家学走了,怎麽办?」

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席位中。

王超看着张伟,眉头一挑,扭头将视线挪到徐德身上。

本以为对方脸色会有些难看,或者再怎麽说,也得骂两句,但相反..

徐德却什麽表情都没有。

硬要说的话...是笑?

是意味深长的笑!?

「主任你现在得骂他两句,不能笑,法庭是严肃的地方。」王超小声建议道。

徐德没理他。

不多时。

审判长张秉心结束交流,他深吸一口气,看向公诉席。

「公诉方,你方是否有异议要提出?」

闻言。

公诉席,黄石等人张了张嘴,稍稍思索後,开口道:「审判长,我方有异议!」

「根据警方所提供的卷宗,原文中明确显示:经过调取监控、走访同学、问询老师,最终,将目光锁定在被告人身上,经过比对证据,确定对方为案发嫌疑人..

「警方没有说过被告人是自首!」

「并且,卷宗中所说,完全属正常刑事侦查以及抓捕行为,与自首完全不沾边!」

黄石脸色严肃,声音很是响亮。

自首?

案发後3个小时警方才抓到人。

黄石可没听说过,杀完人3个小时,警察亲自找上门抓捕也算自首的!

「公诉方,我方要纠正你一点!」

张伟却直接出口反驳。

「法例上明确规定了,「能跑而不跑」类型,属於自首性质。」

「被告人刘婧琪三人,在案发後完全可以逃离案发现场,即18中」,但对方依旧选择留在原地等待警方带走。」

「且期间并未抗捕,主观意识顺从!」

确实。

当时现场混乱,学校人数众多,真要跑的话...那三个小时足以跑掉。

尽管跑不出市,最起码也能在绿森市躲藏,避过几个月风头後,刘婧琪完全可以出市,然後找个地方隐姓埋名。

虽然听起来不太现实。

但2002年就是如此,社会掌控力与二十年後简直就是云泥之别!

只不过..

「异议!」

「被告人从未配合过警方,你方所言完全是断章取义!」

「有关自首,向来是以来龙去脉进行定义,而你方却仅将地区限制在18中内的行为,将恐惧」说成顺从」!」

「且,案发现场处於学校主楼天台,被抓地点位於宿舍,已超出案发现场所规划范围「」

「综上所述,被告人刘婧琪,在被抓捕期间并不属於未跑」,而是已跑,意图躲进宿舍、浑水摸鱼!」

检察官张庆忽的开口,他脸色严肃。

当即站起身,开口道:「有关自首定义,应当还要纳入後续表现。」

「被告人刘婧琪意图通过家属串联吕广军,为其创造有利条件,掩盖其犯罪行为,完全属於抗拒坦白」,理应从严处置!

自首,从来不是只截取单个画面。

而是要看整段!

首先是跑没跑,其次是如何被警方带走,最後看後续是否配合。

这麽说吧。

哪怕你是主动跑到警局,但进了警局一句话不说,抗拒坦白,那也不属於自首。

是的。

哪怕你主动走进了警局,只要不摊牌,别说自首了,就连自动投案」都算不上!

自首就是个加减法题目,只有自动投案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才=自首。

刘婧琪後续抗拒从严,拒不交代,甚至还出了吕广军这档子事,哪怕是说破天了,她也属於情节恶劣的那一档。

总之...

检察官张庆深吸一口气。

他将这几个月,在脑海中无数次复盘所憋的话,在这一刻全都宣泄而去。

「无耻,被告席,你方这是十分无耻、无德、狡诈的发言!」

「有关上述所言,完全是无心无良!」

「审判长,我方要求驳回被告方所言!」

这是..

直接开口骂了?

说实话,庭审秩序一般是不允许骂人的,但张庆还是开口骂了..

徐德下意识看向张庆,看着那背对自己的身影,总感觉对方说这话的时候有些奇怪。

至於被告席...

金牌律师张伟,此时也是眼神中流露出些许诧异。

「反应怎麽这麽大?」

张伟呢喃着。

虽然预料到对方会有所反应,但实在是没想过,张庆会在这个场合,直接开口骂审判台。

「被告方,你方辩护第四条,被告人自首言论依据不足,不予成立!」

审判长张秉心也是开口,言辞犀利准确,没给对方任何驳回的机会。

用这招也不看看庭审上都有谁在..

让张秉心对这个论点有好脸...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!

当然。

「公诉人,请注意个人素质。」

「这里是法庭,不要对他人进行言语上的人身攻击与人格辱骂!」

「警告一次!」

张秉心扭头看向张庆,算是各打五十大板。

对此。

被告席的张伟倒是无所谓,驳回就驳回,不成立就不成立吧。

人....

只要他采取这种龟缩式乌龟打法,那胜利的天平,必将会向他这边倾斜!

至於自首?

被抹除也无所谓,毕竟他本身的策略主要在前三条。

拆分责任,以被告人刘婧琪还未成年,搭配《未成年保护法》,将杀人责任分割一部分推到学校头上。

再让吕广军当替死鬼!

如此,再以最後的应当以引导为主」收尾..

其逻辑与可行性堪称缜密!

为什麽?

因为这三条减刑辩护,所有的法例都是与《未成年保护法》所共生,他提出来,就没想过能被完全驳回,而只要残留一点...

「15年?」

审判台上,法官卢国伟眉头一皱,他低声开口道:「如果这样...怕是18年都宣判不了。

开庭前副院长钱虎还在建议他将判罚上调两年,但眼下来看...采纳被告的话估摸着连18年都判不了。

至於公诉方是否还要追责」公诉人,你方是否还有要补充的?」

张秉心看着黄石开口询问。

黄石张了张嘴,旋即沉默下去。

所有的补充,都要依托於证据本身,但他...没有证据。

甚至,被告席也选择避战」,对方完全不对他们的指控反驳,通篇全是减刑辩护、

不正面对抗!

「我方...没有证据要进行补充。」

黄石摇了摇头,深深叹了口气。

果然,案子的走向和他预想的一样。

骤然间。

整个第二法庭全都安静下去。

就连庭审外,众记者也闭上嘴,保持一个安静的环境,默默听着法庭内流传出的一丝一缕的声音。

公诉无新证。

被告反驳指控,事实上的认罪,且只将减刑辩护提出,任由法官自由参考。

没有任何激烈冲突,不再有异议与疑惑。

那..

按照法院的流程...定罪」的环节,算是走到了最後一刻。

只要法官拿起锤子,即可进入到这起案件中,最後的量刑环节。

而依靠眼下的案情量刑......15年?大概能有15年吧。

果然...这案子如同一开始所想,完全没有转折,并且找不到突破口,纯属必死结局吗?

就在环境陷入到一片寂静之时..

审判台上。

审判长张秉心好似想起什麽似的。

他忽的一顿,旋即将视线...投到这场庭审中,最为安静,从头到尾,从未参与过阻挠减刑」的被害人代理人席位上,又或是说....

徐德!

对方...不说话?

不,不对啊,张伟都在套用他的招式,这行为审视能看得出是挑衅」意味...

甚至刘婧琪在减刑也不开口,要知道,张伟说的那些话...足以将刑期减到15年啊!

但对方怎麽一句话都不说?

放在正常刑事诉讼中,代理人这身份确实是这麽安静。

但放在徐德身上...不对劲,十分得有十一分的不对劲!

对方太安静的,安静到甚至可以说是诡异的级别!

恍惚中。

审判长张秉心好似意识到什麽不太妙的东西,他皱着眉,张开口。

一道突兀的声音划破寂静的庭审。

「代理人。」

「你方...是否有异议要表述?」

代理人?

刹那间,所有人的注意力瞬间被这话吸引。

而也就是这句话...让一直隐身,当透明人的徐德,重新暴露在众人视线之中。

不过也无所谓了,毕竟....

时机...差不多了。

此时。

被害人代理人席位中。

「审判长,我方有一个小问题,要询问对方律师。」

徐德忽的擡起头,视线落在被告席、那丝毫没意识到要发生什麽的张伟。

「问题便是..

「」

对方以为现场节奏,都在掌控之中?

但抱歉,螳螂捕蝉......黄雀在後!

骤然间。

沉浸一整局的代理人席位上。

而庭审,进行到临近定罪前夕的现在,席位上的代理人,才缓缓开口。

他正式问出本次庭审中,自己的第一个问题...一个轻飘飘、没有任何杀伤力的问题。

「被告席,就本案公诉方罪名指控,你方...

「」

徐德语气温和,笑眯眯的看着对方,缓缓开口道:「是否没有异议?又或者说是否...

「」

「认罪?」

ps:明天加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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