琉璃原本趴在桌上昏昏欲睡,听到“落英花神”四个字,立刻又警觉地做了起来,睁开一双金色的眼睛,注视着萧采梦。
“这件事,又要从许久前开始说起,”萧采梦起身,又为每个人的杯中添了些茶水。 “方才也说了,玄武城从很久很久之前开始,就是西境的边境重镇。李氏隔三差五便要去那里骚扰,百姓苦不堪言。然而在五年前,发生了仙人台之事以后,李氏大挫,再没有余力去玄武城掠夺了,从此以后,玄武城百姓的日子才一天一天地见好。”
萧采梦注视着李潮歌,缓缓道:“稚樱,对于玄武城的百姓来说,你就是他们的神明。为了感激你替天行道惩罚李氏,自仙人台之事后,玄武城的百姓,便把’玄武城’改名为’落英城’,以此来铭记你的恩情。”
李潮歌紧握着拳头,连指甲都陷进了掌心。
沈凉溪见他许久不说话,便伸出手来,放在他的肩上:“我知道,仙人台那件事你一直都在自责,可是这件事对于西境百姓来说却是莫大的恩泽。他们为此感激你,信奉你,都是真心实意的,你不要多想。”
李潮歌僵直地坐着,没有说话。
琉璃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去,轻轻戳了戳李潮歌的拳头,他也没有回应。
最终,还是萧采梦将李潮歌的手放进自己手心里,柔声道:“稚樱,你记住,无论李氏的人对你怎么说,对我们西境来讲,你就是替天行道,做了你该做的事。若是昭明在这里,他也会这样认为的。不要再怀疑自己了,好么?”
李潮歌没有点头,也没有摇头,只是慢慢抽回了自己的手:“萧姐姐,我有些累了。”
萧采梦无意勉强他:“累了便去歇着吧,我现在就吩咐下去,为你准备地方。”
李潮歌点点头,又抬头看着萧采梦,迟疑道:“萧姐姐,我…还有一事相求。”
“什么事,你尽管说。”
李潮歌向窗外望去:“张氏的人,若是没有犯大错,请姐姐不要难为他们,他们只是那幕后人手中的一颗棋子,对于二哥的事情一无所知。今日那幕后人引我去张府,张氏偷运瘴气的事情已经败露。如今对于那幕后人来说,张府已经失去了利用价值,如果可以,盘问他们几句,便放了吧。”
“你还是同小时候一样心善,”萧采梦叹了口气,“我知道,一定不会难为他们的,你放心。”
“那就多谢萧姐姐了。”李潮歌道。
萧采梦见李潮歌疲倦不堪,也不再多说,连忙吩咐了外头的侍女,将李潮歌和琉璃一起带出去休息了。
……
翌日,天刚蒙蒙亮,李潮歌便辞了萧采梦和沈凉溪,和琉璃一起,离开了快活林。
西境雨水充沛,水运发达,走水路往往比走陆路更快,李潮歌循着萧采梦给他的地图上的路,去了流洲的码头,买了十几坛酒和几袋干粮,又买下一条小船,就和琉璃一起顺流而下,往落英城去了。
流洲是西境都城,从位于西境中心的流洲去位于边境的落英城,走最快的水路也要整整七天。
李潮歌此番从快活林出来以后,心情便很是沉重,一言不发地连喝了三天的酒,到了第四天,情绪才稍见好转。
即将抵达落英城的那天夜里,李潮歌和琉璃两个人坐在船头发呆,李潮歌忽然开口道:“琉璃,你跟着我这么多年,委屈不委屈?”
琉璃呆呆地转过头来,一双琥珀一样的眼睛在月光下闪闪发光,他一脸呆愣愣地样子,仿佛是没有听懂李潮歌的话。
李潮歌伸出手去,揉揉琉璃银色的头发:“你要是不觉得委屈,我都替你委屈,我也替采梦姐姐和凉溪哥哥委屈。”
琉璃歪了歪脑袋,喉咙里轻轻地“哼”了一声,好像在说“不是”。
李潮歌看着眼前波光粼粼的湖面。
一轮明亮的圆月映在水里,小船仿佛是追着那轮月影前行着,但是无论船怎样向前走,月亮却还是在小船前头,怎样也无法抵达月光所在的地方。
琉璃见小船一直追不到那月亮,便生气地将手放进水里推了好几下,却还是追不上。琉璃生气极了,随手抓了个东西,往那河中的月影里一扔,然而月影非但没有碎,还更明亮了。
李潮歌看琉璃的样子,被逗地前仰后合地笑起来。
琉璃气地喉咙里“呜噜呜噜”直叫,扭过头去,不理他了。
李潮歌好不容易缓过来,望着天上的圆月,抱起酒坛,又喝了一大口。
李潮歌是真的醉了。
他瘫软似的倚在船边,将手伸进沁凉的河水之中,痴傻地笑起来:“他们一个守着一个,一个比一个更委屈,真是好笑。萧姐姐守着我二哥,凉溪哥哥守着萧姐姐。守着,守着,明知道谁也守不回谁,却还要守着。”
琉璃回过头,痴痴地看着李潮歌,他听不懂李潮歌在说什么,却知道他是伤心了。
“如果这个世上没有我,那该多好……他们谁都不用守着谁,谁都不用替谁伤心……”李潮歌这么说着,又端起酒坛子猛喝起来,喝到整个眼前都是一片朦朦胧胧了,他又嗤笑起来,用手在船上击打着节奏,放声唱了起来。
“对酒当歌,人生几何!譬如朝露,去日苦多。慨当以慷,忧思难忘。何以解忧?唯有杜康……”
琉璃听着他唱,又觉得好听,又觉得悲凉。
李潮歌唱了很久很久,最后终于唱累了,便躺在船头睡着了。
琉璃坐在船头,睡眼朦胧地看着水中的明月,心想下次定要追上它,想着想着,很快也睡了过去……
等第二天两个人睁开眼,小船已经顺利来到了落英城城郊的码头。
琉璃的样貌实在与众不同,李潮歌怕会生事,便预先给他扣上了幕篱,又用一道较宽的红色抹额将自己额头的额裂遮挡起来,这才领着他一同下船。
李潮歌宿醉刚醒,头疼得厉害,刚刚还在想着去哪里来一口茶醒醒酒,结果刚一上岸,就有一个眼力见儿极好的伙计给李潮歌倒来了一杯热茶。
看那小伙计的衣着,便知道是城里头来码头拉客的。
“两位应该是远道而来,在船上委屈了不少时日吧!不如来我们店里歇歇脚呀!我们那客栈,可是落英城里数一数二的好!不信啊,二位跟我去瞧瞧!包您满意!”那小伙计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,看着就叫人高兴。
李潮歌喝了口茶,抬了抬眼皮看了看那伙计春光明媚的笑脸:“从这里去城中,还要走不少路吧?”
“二位客官放心,小的这边已经给您二位备好马了!”小伙计指了指旁边的马厩,“那边的马儿,都是我们店里的,二位可随意挑上两匹去城里的。”
李潮歌点点头,赞许了一句:“你们客栈待客倒真是十分周到。”
“那是应该的,并且我们店里的焖猪蹄子,也是落英城的一绝!二位若是吃上一顿,一定不会后悔!”
琉璃一听到吃的,连忙拉紧了李潮歌的袖子,激动地一双兽耳都从头上冒了出来,好在头上有慕篱罩着,这才没把兽耳露出来。
李潮歌拿琉璃没办法,便只好对他点点头。
琉璃很快便驱着两匹马过来,两人便骑着马儿跟在伙计后头,悠哉悠哉地往落英城的方向走去。
三个人一路走着,小伙计便在前头滔滔不绝地介绍起落英城当地的美食,馋地琉璃口水直流,一双兽耳在慕篱里头动来动去,高兴极了。
李潮歌走在后头,一路听,一路看。这落英城的现状,与他之前所想的相差甚远。
那日出发时,据萧采梦所说,落英城应当是西境边境重镇,几次三番受到高阳李氏洗劫。本以为这里一定萧条至极,然而李潮歌和琉璃这一路走来,却一点没有感受到萧瑟的气息。
落英城虽然没有西境都城流洲那样繁华,但是一切欣欣向荣,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,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微笑。
半个时辰之后,李潮歌和琉璃便顺利来到客栈,刚在客栈里头坐下,琉璃就啃起了他一路心心念念的焖猪蹄子。
那店家一看到李潮歌,马上眼前一亮,知道他定是个不差钱的贵人,二话不说就将客栈里两间最好的厢房收拾了出来。
李潮歌将一大份猪蹄都推到琉璃面前:“琉璃,你吃慢些,没人和你抢的。”
琉璃点点头,却还是迫不及待地伸手去抓另一个猪蹄,左右手各一个,两面开刀,好不快活!
看来这吃相是改不了了……
李潮歌无奈地摇摇头,喝着茶,忽然听到点外头传来喧哗声,便朝着屋外看去。
客栈外头,落英城的街道上,忽然走来一队身着华丽服饰的少女。那些少女十五六岁的样子,都长着一张冰清玉洁的面孔,为首的那个少女最是好看,身上的服饰也最为华丽,不过比起其他笑容甜美的少女而言,她脸上的表情却最是寡淡。
这些少女的手中,都托着一只精致的玉杯,样子极为虔诚。落英城的人们见了这些少女,也纷纷退让到两侧,安静地注视着少女们离开。
李潮歌喝着茶水,对旁边的小二问道:“这前头是在办哪位天神的祭祀大典呢?”
小二不假思索:“当然是落英花神了!”
李潮歌正喝着水,听到这话,差点被水呛死。
我还没死呢,就有这么多人祭祀了么!
李潮歌苦笑了两声,又对小二问道:“你们这里的人,对落英花神倒是十分崇敬。”
“这是自然了!就是有了落英花神,才有我们落英城的今天!他虽也是**凡胎,但在我们看来,他才是当真救民于水火的神!”小二撇撇嘴道,“不像是天上那些自命清高的神仙,不食人间五谷,又怎么知道民间疾苦呢!”
李潮歌实在没脸听下去,赶紧就此打住,又问道:“你们这里,经常为落英花神办祭典么?”
“可不是么!在我们落英城,每天都要去拜落英花神的,特别是月初一十五,都是去城南的神庙里朝拜落英花神的大日子,家家户户无一例外!今天就是十五,因此我一大早就去神庙拜过,这才去码头接的您!”
“原来是这样,”李潮歌点点头,“那方才那些姑娘,也是去朝拜落英花神的么?”
“她们同我们可不一样!”小二忽然神神秘秘地说道,“她们是去取’朝露’的神女!位份高地很呐!”
李潮歌蹙眉:“‘朝露’是什么?”
小二左顾右盼了许久,见周围人都出去看神女了,这才小声凑在李潮歌耳边道:“这是只有我们落英城的人才知道的事情,我看您像是位心善的贵人,便告诉您吧。这’朝露’其实就是’花神之泪’。”
“‘花神之泪?”李潮歌挑挑眉毛,“你还真是越解释越玄乎了。”
“我在这边不方便跟您说,”小二着急地咂咂嘴,“这样吧,您二位先去厢房,等一会我上来送膳的时候,一并为您二位解释,成么?”
“成吧,”李潮歌想了想,伸出手去,往那小二手里放了把碎金,指了指一心一意啃猪蹄的琉璃,“一会儿你上来的时候,不要忘了帮这位再带些吃的来,免得他无聊。”
